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进出芒市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进出芒市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芒市居民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边境地区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
二、进出芒市一律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德宏抗疫情码”和“通信行程卡”绿码(州内流动仅扫“德宏抗疫情码”),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方可通行。
三、由航空、高速抵达人员,因中途延误导致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无法进入芒市的,可在芒市机场、杭瑞高速芒市服务区采样点采样(原芒市、风平高速出入口不再设置采样点),待检测结果出具后方可进入,费用自理。
四、计划进出芒市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德宏抗疫情码”和“通信行程卡”为绿码的情况下再安排出行,以免旅途不便。
五、本通告自2022年3月3日0时起实施。其他疫情防控措施,继续执行2021年12月31日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692-2114921。
来源: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责编:马 平
审核:张崇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