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铸牢调解防线 为民解忧护稳定


人民调解工作至关重要,近年来,芒市司法局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铸牢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健全调解组织,夯实组织架构。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芒市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大力整顿、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农场)、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人员落实。目前,全市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34个,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85个、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36个。全市行业调解委员会2个,其中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医疗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做到调解组织设立横向到边、纵向到位,不留死角。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水平。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热爱调解工作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芒市利用村两委换届选举之机,调整充实调委会人员,把一些懂法律、为人公道正派、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纳入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采取岗位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不断规范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综合素质能力。目前,全市有人民调解员2235人,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员237人;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员2098人。通过配齐配强调整充实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排查化解,主动为民解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最终目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能调则调”的原则,落实“枫桥经验”本地化,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研判预警机制,切实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22年1月-9月,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770次场次,调解矛盾纠纷545件,调解成功536件,调解成功率达98.35%。



文字:芒市司法局  杨世维 

图片:芒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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