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印发《芒市申报“中国气候宜居 城市(县)”国家气候标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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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芒市申报“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国家气候标志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申报2023年“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

《方案》强调,芒市地处云南省西南边陲,有着“黎明之城”的美誉,良好的气候生态环境是芒市最突出的优势、最宝贵的财富、最重要的品牌,也是芒市发展的潜力所在。为更好的打造健康颐养之乡,进一步提升芒市城市形象和品位,加大芒市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有效防范和降低气候风险,科学支撑和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芒市开展“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国家气候标志申报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方案》明确了申报的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基本条件、工作任务、实施步骤等,要求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宣传动员,集中人力、物力有序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各阶段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积极谋划充分运用国家气候标志的品牌影响力,以芒市优良的自然气候条件、宜居宜业的特点作为吸引力,助推芒市“大健康+全域旅游+康养+特色小镇”产业链发展。


来源:芒市气象局

责编:董书敏   马   平

审核:张崇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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