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科学精准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的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芒市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暂停部分行业场所经营活动
2021年4月5日至12日,暂停以下行业场所经营活动:
(一)KTV、网吧、酒吧、游戏厅、桑拿洗浴、足浴、电影院、棋牌室、美容院、健身房,以及民营个体诊所和门诊部暂停对外营业。
(二)餐饮单位不得提供堂食,可提供打包和线上外卖服务。
(三)零售药店暂停对外销售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包含有上述功能药品),对需要上述药品群众,要告知到发热门诊就诊(附件1)。
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理
疫情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农(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外卖物流、交通场站等各类场所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好扫码查验、体温测量、职工健康监测、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督促进出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健康码非绿码及未规范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发现体温异常者立即登记上报(村)社区(附件2),并劝导就近就便就诊。
三、严格人员车辆管控
进出芒市人员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人员管理,如实提供个人轨迹和健康情况,并服从以下管控措施:
(一)现居住和停留芒市人员。若3月14日以来有瑞丽市旅居史的要立即向村(社区)报告,并在24小时内前往医疗卫生机构检测核酸(附件1),费用自理。
(二)拟进入芒市人员。有瑞丽市旅居史的需持有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无瑞丽市旅居史的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正常通行。
(三)拟离开芒市人员。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四)对红码或黄码(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及病例密切接触史)人员,严格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开展3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疫情风险等级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进行查询。
四、对不严格执行本通告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692-2114921。
附件:
1.芒市各乡镇(街道、农场)联系电话
2.芒市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联系电话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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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邢 婧
审核:刘 帆